各在建项目主体责任单位:
根据空气质量状况,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决定,自2019年11月10日10时起,在全市范围内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,2019年11月10日12时起,解除Ⅲ级应急响应。
市城管局建筑渣土和工地管理服务中心
2019年11月10日
各在建项目主体责任单位:
根据空气质量状况,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决定,自2019年11月10日10时起,在全市范围内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,2019年11月10日12时起,解除Ⅲ级应急响应。
市城管局建筑渣土和工地管理服务中心
2019年11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