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
发布者:基建处发布时间:2019-04-02浏览次数:60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815号),经学校研究,现将学校2019年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201945日(星期五)至7日(星期日)放假,共3天。

二、根据教务处意见,假期影响的课程不再安排调课,有需要补课的教师,请与教务科联系(电话:68002)。

三、假期前各单位、各部门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,发现隐患,及时整改,确保假期的安全稳定。

四、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,认真落实值班制度,严格岗位责任制。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履职尽责,保持通讯畅通,如遇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
五、各单位、各部门请于44日(星期四)上午11:00前登录智慧校园填报假期值班表。

请通知到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。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校长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年3月29